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是指当出租人决定出售租赁房屋时,承租人书面确认自愿放弃其依法享有的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这份声明通常由承租人签署,明确表示在同等条件下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以便出租人能够顺利将房产出售给第三方。该声明具有法律效力,能有效避免后续产权交易中的纠纷。承租人签署前应充分了解自身权利及放弃的法律后果,必要时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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