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平台演艺合作协议补充条款1.直播内容规范1.1演艺人员承诺直播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平台社区公约,禁止传播低俗、暴力、政治敏感或侵权内容。1.2涉及才艺表演(如歌舞、乐器等)的直播,演艺人员应确保拥有相关版权授权或原创证明。2.收益分成调整2.1平台打赏收益按阶梯分成:-月收益≤1万元:平台分成40%-1万元<月收益≤5万元:平台分成35%-月收益>5万元:平台分成30%2.2品牌赞助类合作收益(需经平台报备)按50%比例分成。3.违约责任3.1演艺人员单月直播时长未达约定80%的,平台有权暂停当月分成。3.2未经平台同意在其他平台进行相同内容直播的,需支付违约金(相当于过去6个月最高月收入的3倍)。注:本补充条款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冲突部分以补充条款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