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先予执行用)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先予执行的法律文书。该文书主要用于解决当事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紧急需要,确保权利人在最终判决前能够及时获得部分救济。裁定书需明确先予执行的具体内容、理由和法律依据,并载明执行方式和期限。其核心在于平衡双方利益,既要满足申请人的紧急需求,又要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该裁定书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但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