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可增加的描述内容:财务管理制度2中增加关于备用金管理的规定:各部门申请备用金需提前填写《备用金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支取。备用金使用范围限于日常小额零星支出,单笔金额不得超过500元。备用金使用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票据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核销的将从责任人工资中扣回。财务部每月对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违规使用的将追回款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