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增加以下描述:腐蚀性危险废物是指具有强酸性或强碱性,能够对接触的生物组织或金属材料造成明显腐蚀损伤的废物。其鉴别标准为:当废物的pH值小于等于2或大于等于12.5时,即认定为具有腐蚀性危险特性的废物。此外,对于液态废物,若在55℃条件下对规定的金属材料(如钢、铝等)的腐蚀速率超过6.35mm/年,也应当判定为腐蚀性危险废物。该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液态废物以及半固态废物的腐蚀性鉴别,但不包括放射性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腐蚀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