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村示范创建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目标,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依法治村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村级组织依法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村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法治乡村建设典型。三、主要任务(一)健全村级依法治理机制1.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2.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3.建立健全村级法律顾问制度(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1.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2.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3.建设法治文化阵地(三)提升法律服务水平1.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2.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3.做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4月)(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5月-2024年12月)(三)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1月-6月)(四)总结推广阶段(2025年7月-12月)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依法治村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创建工作。(二)强化工作保障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三)严格考核督导将依法治村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法治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