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需每年进行一次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本表用于协助异地居住人员完成认证手续,由离退休人员现居住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填写并盖章确认。认证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认证周期为每年1月至12月。逾期未认证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补办认证手续后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