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主要包括联系观、发展观、矛盾观和创新观。联系观强调事物之间普遍联系的客观性和多样性,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发展观指出事物是永恒发展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矛盾观揭示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要坚持对立统一规律;创新观则强调辩证否定观和革命批判精神,推动理论和实践的创新。这四观相互联系、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内容,为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