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制度补充说明: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现对考勤制度作如下补充:1.员工因公外出需提前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至人事部备案。未按规定办理外出手续的,按旷工处理。2.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者,应至少提前2小时通过电话或企业微信向直属上级报备,事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3.每月累计迟到超过3次者,从第4次起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20%。全年迟到累计达12次及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4.代打卡行为一经查实,双方当事人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并记入员工档案。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请各部门负责人做好传达和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