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节能降耗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规定。(新增内容)各单位应建立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将节能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定期开展能源消耗统计分析,对能耗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鼓励员工提出节能合理化建议,对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节能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