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4.2-z01环境因素识别及重大环境因素评价程序中,新增以下描述:本程序要求各部门定期开展环境因素识别工作,通过现场观察、工艺流程分析、员工访谈等方式,全面识别与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相关的环境因素。对于识别出的环境因素,需从法律法规符合性、环境影响程度、发生频率、社区关注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重大环境因素。评价过程应保留完整记录,评价结果需经环境管理者代表审批后,作为制定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重要依据。对于新改扩建项目,应在项目策划阶段实施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