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7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是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开具的详细清单。该清单需列明交易日期、商品或劳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详细信息,并作为增值税发票的附件使用,以确保税务合规和交易透明。清单编号20061017为特定批次或日期的标识,需与对应发票信息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