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个人投资入股协议书增加的专业条款描述,经律师审核确保法律效力:"第七条股权转让限制条款7.1投资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权,特殊情形需经公司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7.2现有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任何一方拟对外转让股权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受让。7.3股权转让价格应参照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或市场评估价孰高原则确定,禁止任何形式的低价转让行为。7.4因继承、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股权变动,受让方应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注:具体限制年限、比例等数值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