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924-201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是指导砌体结构工程施工的重要技术标准。为增强规范的适用性,建议在第5章"砌筑工程"中增加以下内容:5.x砌体结构抗震构造措施施工要求5.x.1抗震设防地区的砌体结构施工,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措施。5.x.2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应设置马牙槎,马牙槎高度不宜超过300mm,凹凸尺寸不应小于60mm。5.x.3构造柱钢筋应上下贯通,纵向钢筋接头应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位置应避开加密区。5.x.4圈梁应闭合设置,遇洞口应设附加圈梁,附加圈梁与主圈梁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5.x.5预制过梁支承长度不应小于240mm,且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5.x.6墙体拉结筋应沿墙高每500mm设置,伸入墙内长度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设弯钩。注:以上内容为建议增加的条文,具体条款编号需根据规范实际章节结构进行调整。新增条文应与原规范其他相关条款保持协调一致,确保技术要求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