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车辆交通事故,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预案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碰撞、侧翻、追尾、自燃等突发情况。在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或随车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确保安全:第一时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事故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普通道路50米以上,高速公路150米以上),防止二次事故发生。2.检查伤亡情况:迅速查看车内及事故涉及人员受伤情况,优先救助重伤员,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3.报警处理: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并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时间、地点、伤亡、车辆损坏程度等)。4.保护现场:在交警到达前,不得擅自移动车辆或破坏现场痕迹(抢救伤员等紧急情况除外),并拍照或录像留存证据。5.配合调查:如实向交警及保险公司说明事故经过,提交行车记录仪等相关资料。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接报后应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协调医疗、保险、维修等资源,必要时派员赶赴现场协助处理,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后需组织事故分析,完善预防措施。(新增内容)6.环境风险防控:若事故导致燃油泄漏、危险化学品泄露或火灾,应立即疏散周边人员,设置隔离区,并联系消防(119)或环保部门处置,避免环境污染及次生灾害。对于新能源车辆电池起火,需使用专用灭火设备,严禁用水直接扑救。本预案定期演练并评估修订,确保所有驾驶员及相关人员熟悉流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