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768.1-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的要求,新增以下描述:道路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的视认需求,确保在各种天气和光照条件下均能清晰识别。标线材料应具备良好的耐久性、抗滑性和反光性能,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应通过反光或主动发光方式提高可见性。特殊路段(如学校区域、急弯、陡坡等)应增设警示标线或彩色标线,必要时可配合振动标线增强警示效果。标线施工前需对路面进行清洁处理,确保附着牢固,施工过程中应设置临时警示设施保障作业安全。标线维护周期不宜超过2年,出现磨损、剥落或反光性能下降达30%时应及时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