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688-2011《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可增加以下内容:在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无障碍设施的设置要求。人行道、过街设施及公交站点等区域应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规定,设置盲道、缘石坡道、无障碍通道等设施。无障碍设施的布局应连贯、系统,并与周边建筑、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衔接。交通信号灯应配备过街音响提示装置,方便视障人士使用。公交站台高度应与车辆地板平齐,站台边缘应设置提示盲道。各类交通标志的设置位置及高度应便于轮椅使用者识别。设计过程中应征求残疾人组织意见,确保设施的实际使用效果满足特殊群体的出行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