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双方在此确认,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情形。转让方保证对所转让股权拥有完整、无瑕疵的所有权,且该股权未设定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第三方权利限制。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潜在风险,自愿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受让标的股权。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享有与该股权相关的任何权利,亦不承担标的公司任何债务或义务(转让方已书面披露的债务除外)。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