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06-201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可增加以下内容:在木结构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对木材的含水率进行严格控制。承重结构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当地平衡含水率。对于规格材,含水率不应超过20%;对于胶合木构件,含水率应控制在8%~15%范围内。含水率检测应在木材加工前进行,每批次材料应随机抽取不少于3个试样进行检测。对于不符合含水率要求的木材,必须经过干燥处理并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GB50206-201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可增加以下内容:在木结构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对木材的含水率进行严格控制。承重结构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当地平衡含水率。对于规格材,含水率不应超过20%;对于胶合木构件,含水率应控制在8%~15%范围内。含水率检测应在木材加工前进行,每批次材料应随机抽取不少于3个试样进行检测。对于不符合含水率要求的木材,必须经过干燥处理并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