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206-201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在木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木材的含水率进行严格控制。承重木结构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原木或方木结构不应大于25%,板材结构及连接件不应大于20%,层板胶合木结构不应大于15%。木材含水率的检测应在构件加工或进场时进行,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GB/T1931的规定。对于不符合含水率要求的木材,不得用于木结构工程中。

根据GB50206-201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在木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木材的含水率进行严格控制。承重木结构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原木或方木结构不应大于25%,板材结构及连接件不应大于20%,层板胶合木结构不应大于15%。木材含水率的检测应在构件加工或进场时进行,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GB/T1931的规定。对于不符合含水率要求的木材,不得用于木结构工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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