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现增加以下内容:在钢结构工程焊接质量验收中,应对焊缝的外观质量、内部缺陷及尺寸偏差进行全面检查。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气孔等缺陷;咬边深度不得超过0.5mm,且连续长度不得超过100mm。对于全熔透焊缝,应进行100%超声波检测或射线检测,其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未作规定时,二级焊缝的超声波检测比例不应低于20%,一级焊缝应进行100%检测。检测不合格的焊缝必须返修,同一部位返修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返修后应重新进行检测并记录。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工合格证书应作为验收必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