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的编制原则和内容框架,建议增加以下条款内容:第X章信息无障碍X.X电子信息系统无障碍X.X.1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应满足视力、听力、言语障碍者的使用需求,包括但不限于:1政务服务平台、医疗挂号系统等公共服务网站应符合《信息技术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GB/T37668)中AA级标准;2自助服务终端应提供语音导航、屏幕放大、高对比度模式等辅助功能;3紧急报警装置应同步提供视觉闪光警示与振动提示功能。X.X.2移动应用程序应:1确保所有功能可通过触屏手势或外接辅助设备完成操作;2为多媒体内容提供文字替代或手语翻译;3重要操作按钮尺寸不小于10mm×10mm。(注:具体章节编号需根据标准实际结构调整)该补充条款聚焦数字化场景中的无障碍需求,与现行规范中建筑环境无障碍的内容形成互补,符合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立法精神,且与国际WCAG2.1标准接轨。建议在标准修订时纳入信息无障碍章节,并配套制定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