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建议增加以下内容:在建筑隔声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建筑构件和材料的隔声性能,确保其满足不同功能房间的隔声要求。对于住宅建筑,分户墙、楼板的空气声隔声量及楼板撞击声隔声量应符合规范规定的限值;对于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应针对教室、病房等特殊功能房间制定更严格的隔声标准。同时,建筑设计中应合理布局,避免噪声敏感区域与噪声源相邻,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措施,确保室内声环境质量达到使用要求。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把控隔声构造施工质量,避免声桥等隔声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