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建议增加以下内容:在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计中,应确保所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标识清晰明确,采用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识符号,并辅以盲文和语音提示系统。标识的高度和尺寸应符合规范要求,确保视障人士和轮椅使用者能够方便识别和使用。同时,标识的颜色应与背景形成明显对比,以提高辨识度。在主要通道和关键节点处应设置连续的无障碍导向标识系统,确保残障人士能够独立、安全地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