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内容框架,建议增加以下段落描述:在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各类残障人士的实际需求,确保其安全、便利地使用。对于轮椅使用者,通行路径的宽度不应小于1.2米,转弯处应留有直径不小于1.5米的回转空间。盲道的铺设应连续、无中断,并避开障碍物。公共建筑的无障碍卫生间应设置紧急呼叫装置,其安装高度距地面0.4-0.5米。所有无障碍设施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无障碍标志,标志应清晰、醒目,安装高度适宜。设计单位应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无障碍设施专项设计说明,明确各项技术参数和施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