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是家用电器安全的基础标准。如需增加描述,建议在相关章节补充以下内容(示例):新增条款:20.101器具外壳的耐热性能对于正常使用中可能接触高温表面的器具,其外壳材料应能承受125℃的温度至少1小时,且不应出现变形、熔化或其他可能影响安全性能的缺陷。试验方法为将样品置于恒温箱中,以(125±2)℃的温度持续加热1小时后检查外观和结构完整性。注:本要求不适用于明显不涉及高温的部件(如电源线、塑料旋钮等)。(说明:以上为示例性内容,实际新增条款需根据标准修订需求和技术论证确定,并保持与现有条款的协调性。正式修订应通过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程序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