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的相关内容,现补充以下描述:住宅设计应充分考虑适老化需求,在公共区域及套内空间设置无障碍设施。多层住宅建筑宜设置电梯,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时,必须设置电梯。电梯厅及轿厢尺寸应满足轮椅回转要求,轿厢内应设置扶手和低位操作按钮。住宅公共走廊净宽不应小于1.20m,户内通道净宽不宜小于1.00m。卫生间应预留坐便器安装空间,淋浴区应设置安全扶手安装条件。住宅套型设计宜采用灵活可变的空间布局,以适应全生命周期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