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要求,现补充以下内容: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表达建筑物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各专业图纸及计算书。各专业图纸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图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图及节点详图等。设计说明应明确工程概况、设计依据、主要技术指标、材料选用及施工要求等内容。计算书应完整准确,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对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或特殊构造的工程,应提供专项技术说明和论证文件。设计文件编制应做到内容完整、表达清晰、标注准确,确保施工的可操作性和工程质量的可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