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第1章的内容,现增加一段描述如下:本标准规定了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源安全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适用于所有涉及电离辐射和放射源的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和处置等活动。新增内容强调了对从业人员和公众的辐射防护措施,要求相关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辐射防护体系,定期进行辐射水平监测和人员剂量评估,确保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新增条款进一步明确了放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强化了放射源的安全保卫措施,以防止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误用等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