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2年修改通报)新增内容如下:为适应航运业发展需求,加强船舶安全监管,本次修改通报新增了关于船舶能效管理系统的具体要求。所有3000总吨及以上国内航行海船应于2024年1月1日前安装经认可的船舶能效管理系统(SEEMP),系统需包含船舶能效监测、评估和改进措施等功能。船舶营运人应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并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年度能效报告。新建船舶应在投入营运前完成系统安装和调试。本要求不适用于仅在港区内航行的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