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13的要求,现增加以下内容: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墙面涂饰工程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1.涂饰工程应均匀平整,无漏涂、透底、起皮、掉粉等现象;2.墙面颜色应一致,无明显色差,光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阴阳角应顺直,无开裂、砂眼等缺陷;4.涂料与其他装饰材料交接处应清晰整齐,无污染;5.涂饰工程完成后,墙面应无泛碱、发霉等质量问题。本补充条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规范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13的要求,现增加以下内容: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墙面涂饰工程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1.涂饰工程应均匀平整,无漏涂、透底、起皮、掉粉等现象;2.墙面颜色应一致,无明显色差,光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阴阳角应顺直,无开裂、砂眼等缺陷;4.涂料与其他装饰材料交接处应清晰整齐,无污染;5.涂饰工程完成后,墙面应无泛碱、发霉等质量问题。本补充条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规范其他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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