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836.4-2010《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是中国国家标准,规定了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可能由电火花或热效应引起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确保其在正常工作或故障条件下不会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如需在该标准中增加一段描述,可以补充以下内容:“本质安全型设备的电路设计和元件选择应确保在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条件下,电路产生的任何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足以引燃指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制造商应提供详细的电路分析报告,验证设备符合本标准的能量限制要求。此外,对于包含可更换元件或可调参数的设备,应明确标识允许的更换范围或调整限制,并在使用说明书中详细说明相关安全要求。”这段补充内容强调了电路安全验证和可更换部件的管理要求,进一步确保设备的本质安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