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GB50191-2012《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上册)可增加的描述建议:在规范中增加关于"构筑物抗震性能目标"的明确描述,具体内容如下:构筑物的抗震性能目标应根据其重要性、功能要求及震后使用需求合理确定。对于一般构筑物,应保证在设防地震作用下主体结构不发生严重破坏,关键构件保持基本功能;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允许发生可修复的损坏,但应避免倒塌或影响人员安全。对于重要构筑物,如生命线工程或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设施,应提高性能要求,确保在设防地震下功能基本正常,罕遇地震下不发生危及安全的破坏。性能目标的确定应综合考虑经济性、社会影响及技术可行性,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