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的要求,现增加以下内容:第X章第X节新增条文X.X.X通风与空调系统调试完成后,应对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参数进行不少于48小时的连续监测,监测数据应包括但不限于风量、风速、温度、湿度、噪声及振动值。监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相关规定,并形成完整的调试报告存档备查。系统联合试运转期间,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系统运行效果,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重新验收。

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的要求,现增加以下内容:第X章第X节新增条文X.X.X通风与空调系统调试完成后,应对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参数进行不少于48小时的连续监测,监测数据应包括但不限于风量、风速、温度、湿度、噪声及振动值。监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相关规定,并形成完整的调试报告存档备查。系统联合试运转期间,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系统运行效果,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重新验收。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