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025-200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建议增加以下内容:在湿陷性黄土地区进行地基处理时,应充分考虑黄土的湿陷性特征及其对建筑物的影响。对于厚度较大的湿陷性黄土层,宜采用分层处理的方法,逐层消除或减小湿陷性。处理深度应根据建筑物荷载、黄土湿陷性等级及土层分布情况综合确定,且不应小于规范规定的最小处理深度。处理后的地基应进行现场浸水载荷试验或其他有效检测方法,验证其湿陷性消除效果,确保满足设计要求。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地基,避免未处理土层发生湿陷变形。

根据GB50025-200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建议增加以下内容:在湿陷性黄土地区进行地基处理时,应充分考虑黄土的湿陷性特征及其对建筑物的影响。对于厚度较大的湿陷性黄土层,宜采用分层处理的方法,逐层消除或减小湿陷性。处理深度应根据建筑物荷载、黄土湿陷性等级及土层分布情况综合确定,且不应小于规范规定的最小处理深度。处理后的地基应进行现场浸水载荷试验或其他有效检测方法,验证其湿陷性消除效果,确保满足设计要求。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地基,避免未处理土层发生湿陷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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