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正式稿)补充内容:街道设计应充分考虑全年龄段人群的使用需求,特别关注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通行便利性。在人行道设计中,需保证连续平整的步行空间,避免高差变化;交叉口处应设置缘石坡道,坡口与车行道零高差对接;盲道系统应连贯设置,避开树池、窨井等障碍物。沿街商业区人行道有效通行宽度不宜小于3米,居住区不宜小于2米。行道树种植宜采用乔木与灌木相结合的复层绿化,树穴宜采用透气透水铺装,并与人行道铺装保持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