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建议增加以下内容:"在民用建筑隔声设计中,应特别关注低频噪声的控制。低频噪声(通常指频率在20~200Hz范围内的噪声)由于其波长较长、穿透力强,容易通过建筑结构传播,对室内声环境造成显著影响。设计时应采取以下措施:1)对可能产生低频噪声的设备(如电梯、水泵、空调机组等)采取隔振处理;2)优先选用具有良好低频隔声性能的墙体及楼板构造;3)对管道穿墙部位进行严格的密封处理。建筑验收时,应对低频隔声效果进行专项检测,确保满足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