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TD∕T1012-2016《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建议增加以下描述: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生态保护和修复要求,优先采用生态友好型工程技术措施。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阶段,应对项目区生态系统现状进行全面调查评估,识别生态敏感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设计应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安排农田、水系、道路、林网等要素的空间布局,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应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同时,应注重采用乡土植物物种进行生态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