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SL291-2003的要求,现增加以下描述内容:在钻探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钻孔的垂直度偏差。对于深度超过50米的钻孔,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孔深的1%;对于深度小于50米的钻孔,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米。钻探过程中应每钻进10米测量一次钻孔偏斜情况,并做好记录。当发现钻孔偏斜超过允许值时,应立即采取纠偏措施。纠偏无效时,应重新开孔。所有纠偏措施和重新开孔情况均应在钻探记录中详细注明。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SL291-2003的要求,现增加以下描述内容:在钻探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钻孔的垂直度偏差。对于深度超过50米的钻孔,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孔深的1%;对于深度小于50米的钻孔,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米。钻探过程中应每钻进10米测量一次钻孔偏斜情况,并做好记录。当发现钻孔偏斜超过允许值时,应立即采取纠偏措施。纠偏无效时,应重新开孔。所有纠偏措施和重新开孔情况均应在钻探记录中详细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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