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2015的相关内容,现补充以下条款:新增第X.X.X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充分考虑适老化需求,在空间布局、家具配置、设备安装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便利。主要通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卫生间应预留轮椅回转空间,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墙面宜设置扶手。开关、插座等电气设备安装高度宜为0.80~1.20m,且应便于操作。卧室至卫生间的通道宜设置夜灯照明。(说明:本新增条款针对我国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对住宅室内装修的适老化设计提出具体要求,与现行规范中关于无障碍设计、安全防护等要求相衔接,完善了住宅功能适应性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