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6J914-1公用建筑卫生间》规范要求,补充以下内容:公用建筑卫生间设计应充分考虑无障碍设施的配置,确保无障碍厕位、洗手盆及通道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规定。无障碍厕位净尺寸不应小于1.80m×1.50m,门扇开启净宽不小于0.90m,厕位内应设置水平抓杆和L型抓杆。洗手盆前方应留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盆沿高度宜为0.80m~0.85m,盆下净空高度不小于0.65m。卫生间入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地面应防滑且高差处应设置坡度不大于1:12的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