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增加的描述内容:地铁车站的防火分区划分应综合考虑车站功能布局、客流组织及疏散要求。对于地下车站,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500平方米;对于设备管理用房区域,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000平方米。当地下车站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0倍。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穿越防火分区的管线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站厅与站台层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上下连通部位应设置防火卷帘或防火隔间,并确保火灾时不蔓延至相邻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