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37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现增加以下描述内容: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充分考虑防护区的密闭性,确保在灭火剂释放时能维持必要的灭火浓度和浸渍时间。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吊顶及活动地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kPa,并应设置泄压口,泄压口面积应通过计算确定且宜设在外墙上部。当防护区存在多个泄压口时,其总面积不应小于计算值。对于设有防爆泄压设施的防护区,其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与灭火系统设计参数相协调。

根据GB5037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现增加以下描述内容: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充分考虑防护区的密闭性,确保在灭火剂释放时能维持必要的灭火浓度和浸渍时间。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吊顶及活动地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kPa,并应设置泄压口,泄压口面积应通过计算确定且宜设在外墙上部。当防护区存在多个泄压口时,其总面积不应小于计算值。对于设有防爆泄压设施的防护区,其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与灭火系统设计参数相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