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312-2013《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可增加以下描述:"医疗建筑电气设计应充分考虑医疗设备的特殊用电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手术室、ICU、影像科等关键区域的供电可靠性。对于生命支持类设备,必须采用不间断电源系统(UPS)供电,且后备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同时,医疗场所的配电系统应设置漏电监测报警装置,但不设置漏电保护断路器,以确保供电连续性。所有医疗电气设备应做好等电位联结,防止微电击危害。对于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应单独设置专用变压器,并采取相应的电磁屏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