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JTS105-1-2011《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建议增加以下内容:在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特别关注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累积影响分析。评价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边海域水质、沉积物环境、海洋生物资源及生态敏感区的长期叠加影响;针对可能产生的累积效应,应提出分阶段跟踪监测方案和适应性管理措施,并纳入环境保护设计专章。对于位于重要渔业水域或生态敏感区的项目,还需增加生态流量保障、水生生物通道设置等专题论证要求。

根据JTS105-1-2011《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建议增加以下内容:在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特别关注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累积影响分析。评价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边海域水质、沉积物环境、海洋生物资源及生态敏感区的长期叠加影响;针对可能产生的累积效应,应提出分阶段跟踪监测方案和适应性管理措施,并纳入环境保护设计专章。对于位于重要渔业水域或生态敏感区的项目,还需增加生态流量保障、水生生物通道设置等专题论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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