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的要求,在标准文本中增加描述时,应确保新增内容与现有条款协调一致,符合标准的结构化编写原则。新增段落应置于逻辑关联的章节下,采用规范术语,避免主观表述。内容需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确保技术内容的准确性和表述的严谨性。新增条款编号应遵循原有序列,引用关系需完整。修订时需在标准前言中说明具体修改位置及原因,符合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