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J22-1987《厂矿道路设计规范》的要求,现增加以下内容:在厂矿道路设计中,应充分考虑道路的使用功能和交通量特点。对于大型厂矿内部主干道,设计车速不宜超过40km/h,路面宽度应根据车辆类型和流量确定,一般不小于7米。道路纵坡应控制在8%以内,特殊地段不得超过10%。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保证驾驶员有足够的反应时间。路面结构层厚度应根据地质条件和预期荷载计算确定,基层压实度不得小于95%。道路排水系统应与厂区总体排水规划相协调,确保雨水及时排除。危险品运输道路应设置专用车道和应急设施,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