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中增加以下描述内容:新增第XX章电器安全使用环境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在设计时应考虑其可能使用的环境条件。对于预期在特殊环境(如高湿度、高温、低温或腐蚀性环境)中使用的电器,制造商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标注适用的环境参数范围,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电器在该环境条件下的安全使用。对于可能产生冷凝水的使用环境,电器应具备足够的防水等级或采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在非正常使用环境下操作电器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在产品显著位置设置警告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