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2年度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家庭美德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二、评选标准1.爱国守法好: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2.学习进步好:家庭成员积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良好的学习氛围;3.家庭和睦好:家庭成员互敬互爱,尊老爱幼,邻里关系融洽;4.勤俭持家好:家庭成员勤劳节俭,生活作风正派;5.文明礼貌好:家庭成员讲文明、懂礼貌,热心公益事业。三、评选程序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1日-3月15日)2.推荐申报阶段(2012年3月16日-4月15日)3.审核评选阶段(2012年4月16日-5月15日)4.表彰宣传阶段(2012年5月16日-6月30日)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评选质量。3.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先进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力。五、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五好文明家庭,由市文明办、市妇联联合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六、其他事项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家庭生活照3张。2.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4月15日。3.联系方式:市妇联宣传部,电话:××××××××。特此通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妇女联合会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