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平顶山市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管理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鼓励和支持节水技术研发与推广,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并有权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为加强平顶山市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管理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鼓励和支持节水技术研发与推广,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并有权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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